为纪念基金捐款人何金容女士 及感谢她对残障社群的关怀爱护而成立的「何金容基金」,旨为社会上因身体残障或突发事故而影响生活的残疾人士,协助支付与復康相关费用、购买所需康復用品和器材。基金全年接受申请,有需要人士欢迎向基金承託机构香港伤残青年协会查询。
上图:何金容基金会议 - 支票移交仪式
管理及审批委员会:
由基金捐款人代表、香港伤残青年协会代表、社会福利署代表及其他专业人士组成的管理及审批委员会将就每个申请作出公平及公正的处理,并就审批结果持最终决定权。
上图:何金容基金会议情形
申请人须知:
1. 申请人必须依循申请表格清楚填写欲购置物品或申请款项的详细资料及用途。
2. 申请如获批核,申请人必须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购买物品或缴交费用的正式收据。
3. 如申请人于取得资助拨款后需要改动有关款项的用途,必须事先获得管理及审批委员会批准,否则申请人须退回该部份款项。
4. 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无讹,否则申请人必须于一个月内如额悉数退回获批款项,而管理及审批委员会亦保留追究权利,并有权拒绝该申请人日后的申请。
5. 管理及审批委员会可于批核资助后6个月内作抽样探访,确保所批款项得到适当运用。
6. 管理及审批委员会持最终决定权,恕不设上诉机制。
7. 申请如获批核,申请人须要在收到资助购买的相关物品后一个月内,提供与相关物品的合照予基金秘书处存档。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并持有香港合法居留权的非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低收入肢体伤残人士。(非伤青会会员亦可申请)
资助类別:
復康物资及用品、包括电动轮椅、轮椅、便椅、义肢、家居小型维修及改装、电动轮椅维修。
资助形式:
管理及审批委员会将视乎申请人家庭情况,决定提供全数或部份资助金额,并向获资助人士提供一笔过或具限期性的分期金钱援助,在一般情况下,基金会向提供服务或货品之单位 / 公司直接缴付所需费用。
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填写申请表格,连同下列资料影印本递交至 “九龙横头磡邨宏基楼地下16-21号香港伤残青年协会总办事处「何金容基金」管理及审批委员会”。
备註:
(1) 所需报价单数目视乎申请资助金额而定,请参考有关申请表格。
(2) 管理及审批委员会有权要求个別申请人就所作申请提交额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