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基金捐款人何金容女士 及感謝她對殘障社群的關懷愛護而成立的「何金容基金」,旨為社會上因身體殘障或突發事故而影響生活的殘疾人士,協助支付與復康相關費用、購買所需康復用品和器材。基金全年接受申請,有需要人士歡迎向基金承託機構香港傷殘青年協會查詢。
上圖:何金容基金會議 - 支票移交儀式
管理及審批委員會:
由基金捐款人代表、香港傷殘青年協會代表、社會福利署代表及其他專業人士組成的管理及審批委員會將就每個申請作出公平及公正的處理,並就審批結果持最終決定權。
上圖:何金容基金會議情形
申請人須知:
1. 申請人必須依循申請表格清楚填寫欲購置物品或申請款項的詳細資料及用途。
2. 申請如獲批核,申請人必須於一個月內提交相關購買物品或繳交費用的正式收據。
3. 如申請人於取得資助撥款後需要改動有關款項的用途,必須事先獲得管理及審批委員會批准,否則申請人須退回該部份款項。
4. 申請人必須確保所提交的資料真實無訛,否則申請人必須於一個月內如額悉數退回獲批款項,而管理及審批委員會亦保留追究權利,並有權拒絕該申請人日後的申請。
5. 管理及審批委員會可於批核資助後6個月內作抽樣探訪,確保所批款項得到適當運用。
6. 管理及審批委員會持最終決定權,恕不設上訴機制。
7. 申請如獲批核,申請人須要在收到資助購買的相關物品後一個月內,提供與相關物品的合照予基金秘書處存檔。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並持有香港合法居留權的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低收入肢體傷殘人士。(非傷青會會員亦可申請)
資助類別:
復康物資及用品、包括電動輪椅、輪椅、便椅、義肢、家居小型維修及改裝、電動輪椅維修。
資助形式:
管理及審批委員會將視乎申請人家庭情況,決定提供全數或部份資助金額,並向獲資助人士提供一筆過或具限期性的分期金錢援助,在一般情況下,基金會向提供服務或貨品之單位 / 公司直接繳付所需費用。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填寫申請表格,連同下列資料影印本遞交至 “九龍橫頭磡邨宏基樓地下16-21號香港傷殘青年協會總辦事處「何金容基金」管理及審批委員會”。
備註:
(1) 所需報價單數目視乎申請資助金額而定,請參考有關申請表格。
(2) 管理及審批委員會有權要求個別申請人就所作申請提交額外相關資料